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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起缘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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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9章 身在福中不知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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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感。

  “我认真考虑过了,身为我的女使,岂能不认字,不会写字?因此,从今日起,你要做的就是:认字、写字!”

  卡擦!

  米琳的心碎了,因为她最讨厌的就是写字!!

  宁子墨之所以这么做,并非是怕她因不识字丢了自己的面子,而是真的为她着想。宁子墨细细地打听过了,她被恶人掳走时年仅六岁,尚未识字知礼,待她被寻回时却已失了神智,自然也识不了字、学不得礼。

  若是她一直这样懵懂下去也就罢了,可如今她已恢复正常,总不能一辈子一直在那个破落的院子里过活,迟早要出去见人。而身为孟少卿的嫡女,若是目不识丁,定为天下人耻笑,他岂能坐视不理?

  因此,经过一系列考虑,宁子墨才有了今日的决定。

  “千字文,乃孩童读本。我会每日教你两句十六字,你必须能认得、写得,明白么?”

  米琳紧着眉头,点了点头。

  宁子墨知道,十六个字于她来说是难了些,但时间紧迫,谁知她能隐瞒到哪一日?能多学一些是一些吧。

  宁子墨以为米琳是在为记不住字而犯难,实则米琳是在为写不好字而犯愁。

  从小到大,米琳的字一直被当成反面教材,因此她的妈妈以及后来的干妈专门给她报了书法班,软硬笔都学,结果成功逼疯所有书法老师,交的学费都打了水漂。

  米琳以为是自己的手笨,可后来学了画画,却巧得不能再巧,那些画让她画得活灵活现,拿了好几个奖,连米琳自己都大呼奇怪,同一只手,怎么画能画好,字就写不好呢?

  最后,还是干妈给出了一句总结:画画的时候,手为手;写字的时候,手为爪!

  宁子墨先将《千字文》的前两句话读了一遍,将意思解释了一下,之后带着米琳来来回回地读了十遍,再然后把每个字的笔顺教了三遍,最后手一挥,让米琳自主练习。

  充满阳光的屋子里,宁子墨手持书卷,畅游在字里行间;米琳手握毫锥,行走在横竖撇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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