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政令
的土地,税收按照燕国的标准统一执行。如有异议,允许十日内搬离东离城,或者自行决定种植,但不会享受任何优待政策。十日后重新上报自愿种植经济作物的土地面积,九月初一根据上报的土地面积发放对应的种子。具体发什么种子,并没有提前告知。
这个政策相当于说由政府出种子成本及技术,农户自己只需要出劳力,次年政府还负责收购,并且免税三年。这么好的政策有谁会抗拒呢?虽然老百姓并不知道要种什么,但是不需要自己承担任何风险,所以管他种什么干啥呢?都说一朝天子一朝臣,跟着城主府的规划走就行了。
十日后,如燕姌所料,果然所有农户上报了自家名下约80%的土地种植经济作物,剩下20%的土地想来是种植蔬菜和其他季节性作物吧,燕姌让官员一一造册登记。同时燕姌又拿出自己的私有财产,购置了一批新的农具,分发给东离城的所有农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