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匪夷所思的密室陈严丁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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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第四十二章 监视居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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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和丁聪不欢而散的第三天,陈严接到王平打来的电话,让他去一趟辖区派出所。

  看来王平已经离开专案组回到自己原工作单位了,前段时间王平找自己还是通过专案组,现在是辖区派出所了。

  等陈严来到辖区派出所,王平已经在办公室等着他了。

  王平拿起一份文件,直接说:“你是本辖区新月社区警民联动小组的成员,文件早就签过了,现在再重新规范一下。”

  陈严有点意识到问题了,问王平:“平哥,怎么了,有新任务?”

  王平回答:“是的,经省公安厅指示,市局批准,江春明和张建军两人明天开始执行监视居住,由我们派出所执行,需要你们社区协助。”

  陈严觉得不太对劲,说:“监视居住并不适用江春明和张建军这种情况吧?”

  王平直说:“没错,不合规定。这次是破例,省厅指示的,我们也没有办法,执行就是了。”

  陈严说的“监视居住”不合规指的是,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,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。监视居住满足的条件首先要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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