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剑道圣尊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1023章 200万学分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  就是了。

  在魔域的帮助下,张宵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。犹如鬼魅的一般,出现在了尸魔王的眼睛之处。

  这一剑,没有如此前的那般,如击败革的感觉。但明显的也不是这个地方。

  “嗷!”的一声。

  那尸魔王似乎也是被激怒了。

  这尸魔王的意识当中,此刻虽然的也只剩下一缕执念了。但是聪慧度,却还是比其他的尸魔要来的强大了许多。

  是以,它此刻也是怒了。

  “嗷!”

  尸魔王狠狠地向着张宵的所在劈出了一爪。

  恐怖的一爪,仿佛可以撕碎天地。眨眼间,到了张宵的面前。

  好在张宵此刻也是利用了领域的力量,有效的避开了对方的攻击。眨眼间,出现在了尸魔王的身后,这一击,张宵的目标是对方的后颈之处。

  但是尸魔王虽然现在是没有意识了。但是对方对自己的防护还是做的很好的,身形微微的一偏,避开了这一击。

  但张宵也在找下一个机会。

  好在张宵在施展了领域的力量后,速度达到了极限。比自己此前极限的幻魔步的力量都还要快上几分。

  终于,张宵再度的施展了幻魔步,而且施展到了极限。

  这身法的速度,快的犹如光影的一般。

  “一剑无痕!”

  张宵再度的一剑向着那尸魔王的所在刺杀了下去。

  这一剑,快到了极限。而且速度还在不断的加速。

  终于,张宵的这一剑,刺在了尸魔王的后颈之处。

  “噗嗤!”的一声。

  这一剑的速度极快。

  尸魔王根本就没有避开。

  顿时,发出了一道凄厉的咆哮声。

  似乎张宵的接连的打击,是将他给激怒了。

  “又不是后颈处?”

  张宵在发现这一幕,也是微微地有些的错愕了。

  看来,就剩下的印堂之处了。

  张宵开始和尸魔王游斗。寻找机会,避实就虚。

  但是张宵也是发现,自己的伪领域虽然对他的帮助很大,但是这伪领域的力量,也是极度的消耗张宵的力量。

  张宵知道,自己必须在最短的时间拿下这尸魔王,否则死的可能就是自己了。

  “嗖!”的一声。

  张宵整个人犹如魅影的一般。绕着尸魔王一直在转圈。很快,他来到了尸魔王的正前方,一剑刺杀而下。

  眨眼间,张宵出现在了尸魔王的正前方,一剑刺杀了下去。

  “轰!”的一声。

  张宵的这一剑刺杀在了尸魔王的印堂之上。

  这一击,张宵可是很明显的有了手感了。

  “有了。”

  张宵是有了感觉了。

  这一剑,刺入了三公分。

  强大的破坏力狠狠地灌入了尸魔王的身体内,破坏着它全身的身躯。

  顿时,尸魔王倒下了。

  张宵发现,竟然没有任何的法则之力散溢出来。

  这让张宵觉得有些的迷惑。

  “怎么会如此?”

  张宵觉得有问题,

  此前杀了这么多的尸魔,都有法则之力可以吸收。这一次杀了这一只尸魔王,应该不至于没有任何的收获吧?

  张宵此刻也是感到了很奇怪。

  虽然是如此,但是张宵还是上前查看了一番。

  最终,张宵在尸魔王的身体内找到了一颗拳头大小的珠子。

  “这是什么?法则之珠?”

  张宵有些惊奇。

  因为张宵此前击杀了这么多的尸魔,可都没有看到这完整的法则之珠。但是现在在杀了尸魔王,竟然有了法则之珠。

  “有点意思。”

  张宵随手的将这法则之珠给收入了自己的系统空间之内。然后继续的清缴其他的尸魔。

  很快,时间就快二十日了。

  张宵将小岛上的尸魔清缴的差不多了。

  走出了小岛,张宵就和慕容灵等人开始汇聚在一起。

  张宵可以很清楚的发现,慕容灵等人身上的气息变得强大了许多。郭盛杰,卢长煌等人都达到了天人境后期。

  叶星瑶和苏正昌也都突破到了天人境后期的巅峰,只差一步,就能突破到天人境的巅峰。

  这个结果,众人也都是很满意的。

  如此,自然是好事。

  “我们将这里的尸魔杀光,不会以后这个秘境就废了吧?”

  卢长煌看着侯超悻悻地问道。

  “哈哈哈,杀光,怎么可能。”

  侯超忽然笑了。

  看着众人那莫名其妙的眼神,侯超笑着道:“这秘境的地底,埋葬者数以亿计的尸魔,再要不了多久,就会有新的尸魔破土而出,如果说杀几个尸魔,这个秘境就废了,那早就等不到我们,这秘境就无用了。也无需等到现在了。需要知道,这秘境在我们侯家可是掌握了不下三万年了。”

  张宵等人在听到侯超如此解释,顿时了然。因为他们也知道,这侯超说的也是实话。

  “好了,快到时间了,我们出去吧。”

  众人对张宵道。

  张宵等人出了秘境。

  十二长老还等在那。

  在感受到众人身上的气息。

  “呵呵,不错啊,你们都有很大的收获。”

  十二长老微微一笑的道。

  “嗯,这一次,多谢侯家的馈赠了。”

  张宵看着十二长老道。

  “张公子,千万不
第1023章 200万学分(2/3).继续阅读
《 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 》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